旗袍(gl)_第三十四章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三十四章 (第4/7页)

  ??陈初夏根本没想过要她活命,没有人给她处理伤口,也没有人给她水和食物,她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意志力才活下来的。

    ??——

    ??陈初夏看着陈烛怜从手术室转移到监护室,身形不稳栽到了云信怀里。

    ??“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了,但是肩上的位置距离心脏太近,压迫到了神经,什么时候醒过来不好说。”一声如实说道,“还有,二小姐虽然对一些毒素有抗药性,但是此时二小姐身体太过虚弱,毒素就难免活跃了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深吸一口气,站定对云信说:“你去请药宗的人过来。”

    ??云信点头,“小姐放心,已经派人去请了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摇头,“不,你亲自去,我不信其他人。”

    ??“好,你别着急,我这就去。”

    ??看着云信离开,陈初夏又对宦琬说,“你现在,去审问夏露滋和今天抓到的人,让他们交出解药。”

    ??“是。”

    ??“华医生,您也是看着小怜长大的,我以一个姐姐的名义恳求您,救她,一定要救她。”

    ??“您别急,我一定尽力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后退一步,深深的鞠了一躬,“有劳了。”

    ??待所有人都离开,陈初夏才脱力似的靠在了墙上,低着头,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疲惫。

    ??医院分析科内,陈烛怜的师父师兄们和医院的医生研究着解药,地牢里,夏露滋被严刑拷问,奄奄一息,唯有监护室外一片寂静。

    ??陈初夏坐在长椅上,头埋在云信怀里。

    ??身体在无声地颤抖着,云信紧紧搂住陈初夏,周围再没有其他人,一墙之隔的监护室里,陈烛怜安静的躺着,真的是难得的安分了。

    ??如果换一个情景,那陈初夏应该是很开心的。

    ??不知道过了多久,陈初夏才缓缓坐直身体,脸上什么都没有,但眼睛还是通红。

    ??云信安静的看着她,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像这样子在外面落泪的情况真的少之又少,至少在当上家主之后是一次也没有的。

    ??陈初夏稍微缓和了一下情绪之后,看着云信,“人还是没找到?”

    ??云信摇头,“根本没有任何线索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叹了口气,弯下腰,双手扶着额头,胳膊撑在腿上,留给云信一个背影,“三天了……”

    ??陈烛怜已经这个样子三天了,病危通知书都下了好几次了,体内的毒素越来越猖狂,再拖下去,怕是真的没救了。

    ??安慰的话堵在喉咙里,云信知道这个时候不管说什么都是徒劳。

    ??突然,一个女人快步朝这边走过来,“我找到药了。”她站在陈初夏面前,直截了当的说。

    ??陈初夏愣了愣,抬头看着女人。

    ??女人明显是一路跑过来的,现在还在喘着气,脸上淌着薄汗,可这似乎对她精致的妆容没有任何影响。

    ??“你是……”陈初夏站起来,她并不认识这个人。

    ??“木青筠。”木星说着把药塞到陈初夏手里,“所有毒素混合之后,要做解药,这个缺一不可。”

    ??“陈烛怜早就给她找好了退路,这是她最后的底牌,还有,别杀夏露滋,否则陈烛怜永远不会醒过来了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嘴唇微张,半天说不出话。

    ??她把药给了云信,“你快去。”

    ??云信把药送到了分析科,回来时木星已经不见了,只剩下陈初夏一个人坐在那里。

    ??云信走过去蹲在陈初夏跟前,握住陈初夏的手,“她跟你说什么了?”

    ??“她说,小怜喜欢上了夏露滋。”

    ??云信像是早就知道一般,淡笑道:“不明显吗?她从前什么时候带人回来住过,还让你见过了。”

    ??“没有吗?”

    ??“有吗?”云信笑笑,“小姐,她从前带回来的人都是玩完就送走了,你见到的人哪个不是你先发现的?”

    ??陈初夏沉默了。

    ??“小姐,放过夏露滋吧?她受的苦够多了。”

    ??“我气不过,她凭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我知道。”云信点头,“我知道的,小姐,您心疼妹妹,可是夏露滋受的苦够多了,这些天那些人对夏露滋的折磨就没有停过,如果夏露滋真的废了,您让二小姐怎么办?”

    ??陈初夏抬眼看着云信,“我是不是太坏了?”

    ??云信摇头,“没有,至少您对陈家,对二小姐,对我……”云信停顿一下,继续道:“都是极好的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抬头,眼里明显含着泪,却是强忍着不掉下来。

    ??云信站起来,伸手擦掉陈初夏眼角的泪,“小姐今天怎么一直哭?让属下看的好心疼。”

    ??陈初夏看着云信,无声的笑了一下,随后搂住云信的腰,“你别动,让我抱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??夏露滋知道,对于陈初夏来说,一枪杀了自己未免太过简单,她每天被不同的刑罚“伺候”着,问来问去也只有一句“解药在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